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院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根据《关于开展第九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植物保护学院2023年度“植保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拟设“植保之星”10个(学院将根据个人申请材料先举行院级评审会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参与校级“华农之星”评选,后期再陆续组织“植保之星”的答辩和结果公示)
二、评选对象
植物保护学院在读本科生以及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学院评选由材料审核以及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按照个人申请、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等四个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请申报个人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应地点(本科生:植物保护学院思创空间;研究生:植物保护学院229)。申报个人奖项须提供附件1、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表与个人成长事迹材料需要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内含申请表、个人成长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bxyjiangzhudai@163.com。
2.现场答辩(2023年3月13日-3月20日)。学院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
3.获奖结果公示(2023年3月21日-3月25日)。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确定获奖人选。
4.学院表彰奖励(2023年4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学院优先纳入五四评优等相关评奖评优候选人,优先推荐获奖个人参与学院组织企业参观、红色之旅等有关外出交流活动。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位导师、班主任和学生班级要充分认识到“植保之星”评选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培育和推荐。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年级、学生班级要广泛宣传“植保之星”评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构建机制,培育典型。各年级、学生班级通过“植保之星”评选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梁丽梅老师,联系电话:85286136;
张苗苗同学,联系电话:15993357351。
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