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共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 “华南农业大学红旗研究生会(标兵)、红旗学生会(标兵)” “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骨干(标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学生骨干”的评选和 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在编团支部(班级),在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报名额
1.各班级团支部(含院级“青马班”临时团支部、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可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同时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1名、“优秀学生骨干”候选人1名。以上候选人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1。
2.各院级学生组织可按组织人数总数20%推荐“优秀学生骨干”候选人(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此名额不占各班级团支部的推荐名额。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2。
3.学院团委可按照团委人数总数20%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此名额不占各班级团支部的推荐名额。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3。
4.各类项目申报的范围和具体条件请参照附件4。学院团委将根据申报的人选,按照“五四红旗团支部”8个、“优秀共青团员”54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0名(其中团支书8名)、“优秀学生骨干”48名择优进行表彰(实际表彰名额以评选公示结果为准)。同时学院团委将在获得院级奖励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五四”评优。所有参评的个人或集体均需按照附件格式提交事迹材料和个人(支部)简介,成功获评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学院将统一组织进行风采展示。
三、申报材料
1.各学生组织(含研究生会)、班级团支部(含院级“青马班”临时团支部、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须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按照校团委和学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学生骨干”请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17:00点前,以班级(团支部)或组织为单位按照文件夹模板将申报材料命名并压缩打包发送至hnnydxzbtw@qq.com。
3.由各班团、学生组织负责对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进行审核;学院团委成立评审小组,由学院全体辅导员及学生骨干组成,对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进行评审。
4.如推报人选(集体)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老师、梁老师,020-85286136;张瑶理荟,电话:189-9322-7587。
附件:
植物保护学院团委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