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我院基层党支部和师生党员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其中,教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人(含党务工作者、支部委员),从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各党支部可推荐党员2名(含支委成员)。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党员,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2),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报送到所在支部。
(二)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开展评议,按照相关条件,各支部可推荐正式党员2名(含支委成员)上报学院党委。各支部也可直接提名符合条件的党员。
(三)学院党委评审和公示。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评审,并将拟获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推荐部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参加学校七一表彰。
(四)学院表彰。学院党委将在“七一”前夕召开会议,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发放证书和奖金。其中,先进党支部奖励活动经费2000元,优秀党员奖励1000元。同时,通过有关媒体对获奖个人事迹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报送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2),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请各支部于5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对象的《申请表》和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各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学院229办公室,《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命名为“***支部+七一表彰推荐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zbdw@scau.edu.cn。
五、有关要求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服务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党建“双创”以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条件和要求,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党委联系。联系人:杨宇姣,电话:85286032,地址:学院229办公室,邮箱zbdw@scau.edu.cn。
附件:附件1-2.docx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