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以及《华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级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步骤
1.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2021、2022级研究生根据 《华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填写附件3 《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优计分表》,附件4 《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优先申请表》并提供所有加分材料、成绩单、论文和成果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学院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讨论、复核,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排序,确定学院本年度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将候选人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选安排及上交材料:(材料由班长汇总后统一上交)
(一)评选安排
1.各级于9月15日前完成班级奖学金初步评选,并将班级(班级集中提交)有异议材料于9月15日上午12点前上交院楼229。提醒:凡是有异议的材料可先按不加分统一处理,有异议材料指的是对是否可以加分存在争议或其他材料等)。
2.学院将于9月16日-9月17日间对有异议材料进行讨论、决定。
3.各班级最终奖学金材料于9月19日上午12点前上交院楼229。
(二)上交材料
1.附件3 《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优计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
2.附件4 《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优先申(2021年)》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
3.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优计分表汇总表(电版)
4.申请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分数统计表(电子版)
5.申请优先获得一等奖学金分数统计表(电子版)
三、特别说明
1.评审年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参评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休学、保留学籍及经学校批准复学不满半年等情况的,不具备参评条件。
2.请同学们将有异议的材料提前交至班级处,在9月15日上午12点前未提交到学院的有异议材料后期将不再接收补交。
3.请同学们预留足够时间准备好相关证明(包括SCI最新检索证明中文收录证明,校院两级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等),在班级最终评选材料提交上来后,不再接收新材料补充。
4.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召集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决定相关事项。
5.植保学院同学所有电子版材料由班长汇总后请于2022年9月19日12:00前发至邮箱871651897@qq.com。
6.特别提醒!!根据往前评选情况,大家论文一定要提供全文,论文的影响因子采用SCI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分区】进行!!!
7.专利根据情况,需要提供初审合格通知书、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等纸质版材料,“网络查询的法律状态”及“专利受理通知书”不作为加分依据。
8.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比例为20%、50%、30%。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比例为20%、30%、50%
9.定向生可参照非定向生参评,获奖比例参照非定向生执行,只享受荣誉,不发放奖金。
若对上述有疑问,可联系张琬迪 13753932903,邮箱:871651897@qq.com;
杨老师:85286032,邮箱:416865707@qq.com。
党委信访邮箱:zbdw@scau.edu.cn
注:
1.按专业分类、学号顺序收集完毕的评优材料;
2.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优计分表(纸质版+电子版,班级所有同学的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一并提交),其中电子版命名为“班级+奖学金评优计分表”;
3.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优先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同学们的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一并提交),其中电子版命名为“班级+优先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4.植保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优计分表汇总表(只交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命名为“班级+学业(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5.申请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分数统计表(只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班级+优先获国家奖学金统计表”
6.申请优先获得一等奖学金分数统计表(只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班级+优先获一等奖学金统计表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