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我院基层党支部和师生党员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其中,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个。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从师生党支部任职支委中评选。各党支部可推荐支委成员2名。
(三)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教工优秀共产党员6人(含党务工作者、支部委员),从教工正式党员中评选。各党支部可推荐党员2名(含支委成员)。
(四)社区党员之星。拟表彰社区党员之星10人(含支部委员),从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各党支部可推荐党员2名(含支委成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所任职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两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四)社区党员之星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日常管理、维护社区安全与环境卫生、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互助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党员,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5)报送到所在支部。
(二)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开展评议,按照相关条件,各支部推荐上报至学院党委。各支部也可直接提名符合条件的党员。
(三)学院党委评审和公示。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评审,并将拟获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四)学院表彰。学院党委将在“七一”前夕召开会议,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社区党员之星进行表彰,发放证书和奖金(详见附件1)。同时,通过有关媒体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事迹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报送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2-5),请各支部于6月19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推荐对象的《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学院229办公室,《申请表》、《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命名为“***支部+七一表彰推荐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zbdw@scau.edu.cn。
五、有关要求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服务乡村振兴、党建“双创”以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条件和要求,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党委联系。联系人:杨宇姣,电话:020-85286032,地址:学院229办公室,邮箱zbdw@scau.edu.cn。
2-5.先进党支部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社区党员之星”报名表.docx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