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研究生通知

关于开展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植物保护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9-15浏览次数:1403

2024级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以及《华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9月和202410月,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评选指标

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比例为20%、30%、50%。

评选种类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2024级研究生,请按班级的具体通知和时间提交有关材料到班级负责人。上交材料清单详见《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需交材料清单》(附件1)。

2.班级审核和初评。各班于920日前完成班级奖学金初步评选,并将班级(班级集中提交)有异议材料于923日上午12点前上交院楼229。各班级最终奖学金材料于925日上午12:00点前上交院楼229,电子版材料汇总完成命名文件“班级+材料名称压缩包发送到452456250@qq.com。班级上交材料清单上交材料清单详见《20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需交材料清单》(附件1)。(PS:凡是有异议的材料可先按不加分统一处理,有异议材料指的是对是否可以加分存在争议或其他材料等)。

3.学院复核、评审和公示。学院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与评选,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排序,确定学院本年度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4.上报学校。公示结束后将候选人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五、相关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

1)硕士生新生中的推免生第一学年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

2)硕士生新生中的博士预备生在硕士在读阶段每一学年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新生经查实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评审年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休学、保留学籍及经学校批准复学不满半年;申请评奖的研究成果存在明显争议;因各种原因退学。

3.发表论文需提供全文,所属分区以学校相关政策和图书馆提供的最新证明为准。论文以正式刊发为准(含网络在线发表),影响因子大小以图书馆出具的年的影响因子为准。请同学们预留足够时间准备好相关证明(包括SCI最新检索证明中文收录证明。

4.专利根据情况,需要提供初审合格通知书、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等纸质版材料,“网络查询的法律状态”及“专利受理通知书”不作为加分依据。

5.证明材料在班级最终评选材料提交上来后,不再接收新材料补充。

6.本通知要求中若存在与学校通知不一致的情况,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

若对上述有疑问,可联系闫晨曦,电话:19838253787,或者发邮件到QQ邮箱进行咨询:452456250@qq.com,在QQ留言提醒。


 附件.rar


联系人:老师  020-85286136

  址:植物保护学院229 

 

 

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15


联系我们:

党政办公室:020-85286089

教务员:020-85286091

辅导员办公室:020-85286032(研究生事务)

020-85286136(本科生事务)

邮箱:zbxy@scau.edu.cn

Copyright 2020 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大楼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