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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植物保护学院2025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植保团委管理员账号发布时间:2025-06-09浏览次数:428

各毕业生团员: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届全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团组织关系转接属于毕业离校手续之一,办理好离校手续方可领取相关毕业材料离校。请各团支书督促各团支部团员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5年毕业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

 

三、转接原则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由团员个人发起转接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2.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3.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4.若以上接无法转接,需转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5就业临时支部委员会”,团组织ID16003144

(二)离校时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应转接至毕业后实际居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若以上接无法转接,需转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5毕业生流动团员临时支部委员会”,团组织ID16003141。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应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最晚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统一将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5升学临时支部委员会”,团组织ID16003145。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

团员离校出国前,如需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2),说明在境外留学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将组织关系统一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出国留学临时支部委员会”,团组织ID15704287。

出国留学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员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定期与学院团委保持联系,配合做好团员教育(含每期青年大学习)、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或出国(境)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员应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五)参军入伍或到保密涉密单位工作的团员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 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 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 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2025.6未毕业同学)

统一将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2025延缓毕业支部委员会”,团组织ID16003146。

(七)毕业后留本学院担任科研助理的学生团员

统一将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科研助理支部委员会”,团组织ID 15952977。

 

四、团员须知

1.团员本人应根据毕业后去向,及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更新基本信息;

2.交清所有欠交团费、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后,在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

3.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联系转入方团组织,沟通转接事宜,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

4.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5.发起转接时,需上传相关附件证明。


五、转出指引

(一)团员线上转接流程

团员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发起申请后,经过转出团支部审核→转出团支部上级审核→转入团支部审核→转入团支部上级审核共4步流程全部通过后,方可完成转接。

 

(二)常住地、工作所在地、户籍地的区分

1.转入常住地的情况

团员无工作单位时,为便于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应按照就近原则,将组织关系转入近期内经常性活动的地点,即常住地;团员如经常居住在户籍地,则户籍地为团员常住地;

2.转入工作所在地的情况

团员已明确就业方向时,若工作单位未建团组织,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3.转入户籍地的情况

团员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或在外流动期间无常住地,方可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

 

(三)跨系统转接问题

1.申请转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具体见附件1);

2.团员转出到广东省系统外:转出方团组织需统一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可有效提高转接成功率。需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填写附件3并发至邮箱:hnnydazbtw@qq.com。

 

附件:

1.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5年)

2.团员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1.0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清样)

 

                                                                                 植物保护学院团委

                                                                                     2025年6月9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pdf

团员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1.0.doc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清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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