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期末的钟声渐近,一学期的耕耘即将迎来检验时刻。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每一位同学:请将诚信铭刻于心,以真实的实力和端正的态度,在考场上书写属于你的精彩答卷! 让每一次落笔都经得起推敲,让每一分成绩都闪耀着真诚的光芒。
开展一场主题班会: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统筹组织班级在考试前召开一场主题班会,鼓励同学们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强化学生的考风考纪,提醒同学们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强调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和作弊行为的严重后果。牢记考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不要迟到,提前到达考场做好应考准备,做到诚实守信、文明应考。
二、参与一次学风建设活动:请同学们积极参加学院“凤蝶”学风建设系列活动,通过组建学习小组,分享学习方法,开展线下学习活动,让每一位同学都参与到“学业互助”的活动中来,通过先进带后进、高年级辅导低年级,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同学们的备考之路提供有力保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参加“凤蝶”青春分享会,邀请优秀的师兄师姐们分享期末复习经验,为同学们解答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惑,指点迷津,缓解期末考试带来的压力。同学们如在考前有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辅导员老师联系。
三、签署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2022-2024级全体本科生于6月23日(星期一)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根据考试要求积极准备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证明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盗窃考试试题的;
(三)已构成考试作弊,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或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后,使用相关设备以各种形式传递或接收试卷、试题、答案或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五)抢夺、窃取他人考试材料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六)成绩评定后,以不正当手段更改考试成绩的。
第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附录:
http://zb.scau.edu.cn/2022/1219/c16357a334210/page.htm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http://xngk.scau.edu.cn/2014/1024/c2619a87379/page.htm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http://xg.scau.edu.cn/2020/0818/c11387a248297/page.htm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http://xngk.scau.edu.cn/2017/1206/c2619a87577/page.htm
--《华南农业大学课堂管理规则》
http://xngk.scau.edu.cn/2023/0603/c2630a348624/page.htm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